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一般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教学厅〔2021〕8号)精神和《浙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推行方法》规定,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结合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需要和本校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名: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 招生代码:0059
3. 学校地址:浙江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4. 邮政编码:322100
5. 学校网址:http://zjgsdx.edu.cn
6. 办学种类:国有民办
7.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8. 咨询电话:057986668888/86660808
第二章 招生类别、专业及计划
第三条 学校2022年面向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175名,具体招生类别及专业见下表:
类别
院校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名字
计划数
学费(元/年)
英语需要
备注
理工类
0059
001
建筑工程
30
27000
无
理工类
0059
002
工程造价
30
25000
无
理工类
0059
003
软件工程技术
15
26000
无
理工类
0059
004
机器人技术
15
26000
无
理工类
0059
005
园林景观工程
15
26000
无
理工类
0059
006
建筑设计
15
28000
无
经管类
0059
007
电商
15
25000
无
经管类
0059
008
云数据与会计
15
26000
无
艺术类
0059
009
环境艺术设计
13
28000
无
艺术类
0059
010
数字媒体艺术
12
28000
无
注:实质招生专业介绍及计划数以浙江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只能按本人报名时所选的类别,填报该类别内的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可填报低于3个专业志愿。
第三章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四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对象
1. 依据浙江教育考试院提供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我校考生名单,根据考生类别及专业志愿,如考试报名人数超越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分类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应聘);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可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
2. 2、三志愿填报我校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如所考试报名类别及专业有缺额计划,且考试报名人数超越招生计划数时,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步骤按第一志愿工作步骤进行。
3. 每阶段如某类别及专业志愿的考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类别及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时,则考试报名该类别及专业志愿的考生不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只进行是不是就读我校确认。
第五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及地址
1. 测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测试时间:2022年3月2日。
第二志愿考生测试时间:2022年3月12日。
第三志愿考生测试时间:2022年3月20日。
特不要说明:各阶段考生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 测试地址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第六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法、内容及总分
1. 测试方法
依据各类别及专业需要,职业适应性测试使用应聘方法。
2. 测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判断、表达交流、人文素养、职业兴趣及职业进步等方面能力,各类别测试大纲和策略另行公布。
3. 测试总分
满分100分。
4. 成绩公布
各阶段测试成绩于次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第七条 报名考试费
我校2022年免试专升本招生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第四章 录 取
第八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由我校统一组织推行。
第九条 学校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据考生志愿、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状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或预录取)。
第十条 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可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并优先录取(或预录取)。
第十一条 参加我校每阶段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以考生类别为单位,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即在考生所报类别内根据专业志愿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或预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第一专业志愿难以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或预录取),仍难以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或预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难以满足的将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本章程第四条第三款所列情形,如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预录取)资格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学校以此确定录取(或预录取)人数。
第十三条 同分规则
当某一类别或专业出现考生职业适应性评测成绩相同时,根据各评委对同分考生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其余评分),进行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时均予以录取(或预录取)。服役期间获得嘉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或预录取)。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需要参照《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约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实行。
第十五条 对非应届考生,我校于2022年4月中旬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公告书。
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原就读高校于2022年7月5近日完成高职(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并报浙江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我校根据浙江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公告书;不可以如期毕业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一般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
第十七条 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第五章 入学复查
第十八条 新生凭录取公告书、身份证、退役证、立功证书(视实质状况)和一般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全方位复查,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需要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实行)和录取标准,与存在各类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学籍与学历
第二十条 学籍管理
免试专升本录取学生为全日制一般高等学校学生,基本学制两年。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证书发放
免试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需要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与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与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学费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费
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三条 其他成本
住宿费、代管费等其他各类成本收缴,以随录取公告书寄发的怎么收费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有关资助
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浙江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推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986669833。
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置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按需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1. 提供不真实名字、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条件、享受打折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有关申请材料中提供不真实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获得打折资格的;
4. 其他紧急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考试报名我校考生须认真阅读本章程,并登陆https://zs.guangshaxy.com/zsxxzsb/zyjs2020(我校招生网专升本栏目)知道拟考试报名专业需要,确保本人入学后能正常完本钱科阶段学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同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当令调整的,另行公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讲解。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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